主演:约翰·特拉沃尔塔克里斯托弗·米洛尼阿曼达·舒尔山姆·特拉梅尔帕特里克·圣埃斯普利特瑞贝卡·德·莫妮阿桑特·琼斯保罗·斯隆小路易斯·达·席尔瓦詹姆斯·罗根多丽丝·莫尔加多汤米·拉菲特RobertOppel梅丽莎·博洛纳SteveKim杰弗里·格罗弗ChesterE.TrippIII沙维尔·德克里理查德·杜恩大卫·哈奇森迈克尔·尤里奎亚王明威廉·威利特安吉·威尔莫特
类型:动作导演:查克·拉塞尔 状态:正片 年份:2016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豆瓣:0.0分热度:14 ℃ 时间:2024-06-02 18: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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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动作复仇片有固定的套路,本片也不例外。虽然电影在豆瓣上评分不高,不过我在观影的过程中同时也在看资中筠所著的《二十世纪的美国》这本书,两下结合,颇有一点感悟,不吐不快。
电影的男主角斯坦利出差回家,他老婆薇薇安来接机,两人走到停车处,结果遇到三个流氓的袭击,当着他的面,将他老婆杀死当场。报警之后根据斯坦利的辨认,警方还真的找到了凶手,但很奇怪却又把凶手放掉了。原因是凶手是黑帮老大莱米的手下。调查凶杀案的探长原来是黑警,他们听从州长的吩咐,把这个案子给挂起来了。
眼见着警方的不作为,斯坦利发怒了。不过,他的怒气憋在在心里,表面和和气气,离开警局回家。他决定依靠自己和战友的力量来惩戒凶手,原来斯坦利也不是吃素的,他曾经服役于黑色行动队,在海外专门帮国家干脏活,身手了得。后来斯坦利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黑帮和黑警勾结,而他老婆的死是因为她不肯屈服于强权,把一些不利州长的数据上报,结果引发了杀身之祸。现在目标明确了,斯坦利开始了他的复仇,把涉及到薇薇安凶杀案的恶棍们一个一个杀掉了。当然有一些是他杀过去的,有一些是跑来杀他结果被杀的。短短两三天,死亡人数飙升。黑警们和州长也发现问题,买凶来杀他,结果也被斯坦利杀上门去,把那个州长老家伙杀在自己家里。就是可惜了,州长家里那些保护他的特勤人员,明明是公务员,结果反而被人杀,还是反派,就是招谁惹谁了?
在最后,州长和斯坦利短短几句对话中,州长问斯坦利这么做的原因。斯坦利说了个词:justice。翻译过来就是正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观念不论白种人、还是什么样的人普遍都能接受,也算是一种自然法上的“法律”吧!
故事的结尾,导演没有安排斯利坦死于乱枪之下。我个人到时觉得斯坦利走出州长的屋子被乱枪打死,反而有悲剧英雄的气概。可惜导演不这么想,生生拍成了一本喜剧。他和他的战友安安全全地生活在中南美洲的某个小国。
中美洲、南美洲就是美国人的后花园。现代电影里美国人但凡有事,都是往那个地方跑,所以也就不要怪人家国家的人民走陆路进入美国好吧。总不能你去的,人家不能来吧!
剧情就是这么一个老套的剧情,但我想说一说我的观影体验。因为有一些东西,总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的。
首先,美国人尊崇军人。在美国硬汉片里主角基本上都有军队的背景,基本上都从军队里学了一身好武艺,尤其以服役特种部队为荣。美国人很爱国,也尊崇军人,这种传统使得美国人好战尚武。再加上民间枪支泛滥,大多数人都摸过枪。从这一点上讲,美国人的战争动员能力是很强大的。一旦遇到强敌入侵或者有事需要征召预备役,可以迅速组建一支人数众多的强大军队。
而且军队、军队地位高,就能成为荣誉的象征,相当于国家的安全阀。
其次,枪支作为一种图腾融进了美国人的血脉里,形成了信仰,是人民可以用以反抗暴政的信念。美国是移民国家,有富人,有穷人;有精英,也有平民。在一个有钱就能为所欲的国家里,需要平衡如此众从人群、集团的利益,以免分崩离析是需要一种制度安排。让人民拥有武器就是这个制度安排,它规定于美国建国之初的宪法里。
法律说人人平等,但那是字面上的平等。治理国家必须靠法治,人人遵守法律,可是社会里的人怎么实质上平等呢?前两天看的美国传栏记者芭芭拉写的《我在底层的生活》一样,因为教育层次不一样,有一些只能做一些5、6美元时薪的工作,而华尔街的人每小时的收入则在万计。自由竞争的社会就会这样!
当有人拥有巨量的资源,掌握的权力膨胀,可以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死、成功,这种情况不能不加以限制。特别法律也是要靠司法人员来执行的,像本片中黑警偏袒凶手,那么平民怎么办?
那就是美国宪法的第二条。保护自己的权利,拿起枪去反抗。这个世间目前唯一公平就是人人只有一条命,哪怕是国王巨富也一样。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有人压榨另外的人太狠了,那就要小心了,兔子急了会咬人!
在本片中,中产阶级斯坦利和薇薇安有自己幸福的生活,没有得罪任何人,只是想做好自己的工作。但是却遭受了飞来之祸。司法机关不作为是吧,那斯坦利就自己动手,杀一个是杀,杀两个就赚了一个,最后连那个在电视镜头前不可一世的州长都被他干掉。有这一层威胁在,许多的权贵阶层在利用自己的权势和财富伤害平民的时候就要想一想了。做事留一线,否则天天担心有人背后拿枪指着自己,也是担心受怕!
这种平衡就跟核大国之间的核恐怖平衡一样,彼此都制约住了。秩序、和平就能够维持下来。从这个角度上讲,让人民拥有枪支,就是美国社会的定海神针,稳定之锚。各个阶层之间、人与人之间,因此相互制约。再加上良好的法制,国家才能长治长安!
可是万事皆有代价!同样因为枪支泛滥,美国枪击事件死了多少人。这是制度的代价,是必须付出去的。因此美国年年禁枪,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最终无法形成整个社会的共识的原因就在于此。
最后一点,虽然在本片中并不突出,但是依然有拍到,宗教是安抚人类心灵的慰藉。薇薇安的葬礼、斯坦利大开杀戒之前来教堂祷靠,都是如此。如果这个世界都是残酷的血色,那么人类就太苦了。宗教则是这血色黄昏里的那束光。
斯坦利原来不信上帝。但在妻子死后在家里看到了圣经中一句话,指导他后续的行动;在教堂里祷告时,他问神父,是不是因为他之前做了太多的恶事才导致了妻子的死亡。因果循环!而神父则开解他,慰藉他。
人不能只有物质上的追求,精神的港湾里还需要信仰。武器和宗教就是美国这个国家能够持续的稳定的基础,成为他们与生俱来的信念。他们在那一片土地生生不息,繁衍至今,在未来百年之中依然是人类世界的领袖。
我常想,不同文化下成长教育的人,脑袋的思维模式真的差别很大,往往就是鸡同鸭讲。所以尊重别人的文化,以宽容的心态去接受别人的观点,维护好世界的多样性,这样就很好了。
以上!
《我怒了》,很难想象在2016年,John Travolta还演了这部四流黑帮动作电影。他可是当年演过《低俗小说》、《断箭》、《变脸》等好莱坞一流动作电影的男星啊。在此片里,约翰·特拉沃尔塔扮演退役的前特种兵,为了向杀妻的黑帮复仇,简直力不从心,在有一位也是前特种兵的哥们当帮手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一打二,甚至一打一都费劲。你和我说,这个叫真实,合乎逻辑?但是此片前后不合逻辑,州长以下全是黑吃黑,你告诉我有什么逻辑?另外,此片节奏拖沓,没有高潮,实在看得人昏昏欲睡。
导火线
湘西诡事
九龙城寨之围城
反击
人猿泰山
扫黑·决不放弃
人走后按照封门村当地习俗,需要入夜下葬,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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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动作复仇片有固定的套路,本片也不例外。虽然电影在豆瓣上评分不高,不过我在观影的过程中同时也在看资中筠所著的《二十世纪的美国》这本书,两下结合,颇有一点感悟,不吐不快。
电影的男主角斯坦利出差回家,他老婆薇薇安来接机,两人走到停车处,结果遇到三个流氓的袭击,当着他的面,将他老婆杀死当场。报警之后根据斯坦利的辨认,警方还真的找到了凶手,但很奇怪却又把凶手放掉了。原因是凶手是黑帮老大莱米的手下。调查凶杀案的探长原来是黑警,他们听从州长的吩咐,把这个案子给挂起来了。
眼见着警方的不作为,斯坦利发怒了。不过,他的怒气憋在在心里,表面和和气气,离开警局回家。他决定依靠自己和战友的力量来惩戒凶手,原来斯坦利也不是吃素的,他曾经服役于黑色行动队,在海外专门帮国家干脏活,身手了得。后来斯坦利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黑帮和黑警勾结,而他老婆的死是因为她不肯屈服于强权,把一些不利州长的数据上报,结果引发了杀身之祸。现在目标明确了,斯坦利开始了他的复仇,把涉及到薇薇安凶杀案的恶棍们一个一个杀掉了。当然有一些是他杀过去的,有一些是跑来杀他结果被杀的。短短两三天,死亡人数飙升。黑警们和州长也发现问题,买凶来杀他,结果也被斯坦利杀上门去,把那个州长老家伙杀在自己家里。就是可惜了,州长家里那些保护他的特勤人员,明明是公务员,结果反而被人杀,还是反派,就是招谁惹谁了?
在最后,州长和斯坦利短短几句对话中,州长问斯坦利这么做的原因。斯坦利说了个词:justice。翻译过来就是正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观念不论白种人、还是什么样的人普遍都能接受,也算是一种自然法上的“法律”吧!
故事的结尾,导演没有安排斯利坦死于乱枪之下。我个人到时觉得斯坦利走出州长的屋子被乱枪打死,反而有悲剧英雄的气概。可惜导演不这么想,生生拍成了一本喜剧。他和他的战友安安全全地生活在中南美洲的某个小国。
中美洲、南美洲就是美国人的后花园。现代电影里美国人但凡有事,都是往那个地方跑,所以也就不要怪人家国家的人民走陆路进入美国好吧。总不能你去的,人家不能来吧!
剧情就是这么一个老套的剧情,但我想说一说我的观影体验。因为有一些东西,总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的。
首先,美国人尊崇军人。在美国硬汉片里主角基本上都有军队的背景,基本上都从军队里学了一身好武艺,尤其以服役特种部队为荣。美国人很爱国,也尊崇军人,这种传统使得美国人好战尚武。再加上民间枪支泛滥,大多数人都摸过枪。从这一点上讲,美国人的战争动员能力是很强大的。一旦遇到强敌入侵或者有事需要征召预备役,可以迅速组建一支人数众多的强大军队。
而且军队、军队地位高,就能成为荣誉的象征,相当于国家的安全阀。
其次,枪支作为一种图腾融进了美国人的血脉里,形成了信仰,是人民可以用以反抗暴政的信念。美国是移民国家,有富人,有穷人;有精英,也有平民。在一个有钱就能为所欲的国家里,需要平衡如此众从人群、集团的利益,以免分崩离析是需要一种制度安排。让人民拥有武器就是这个制度安排,它规定于美国建国之初的宪法里。
法律说人人平等,但那是字面上的平等。治理国家必须靠法治,人人遵守法律,可是社会里的人怎么实质上平等呢?前两天看的美国传栏记者芭芭拉写的《我在底层的生活》一样,因为教育层次不一样,有一些只能做一些5、6美元时薪的工作,而华尔街的人每小时的收入则在万计。自由竞争的社会就会这样!
当有人拥有巨量的资源,掌握的权力膨胀,可以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死、成功,这种情况不能不加以限制。特别法律也是要靠司法人员来执行的,像本片中黑警偏袒凶手,那么平民怎么办?
那就是美国宪法的第二条。保护自己的权利,拿起枪去反抗。这个世间目前唯一公平就是人人只有一条命,哪怕是国王巨富也一样。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有人压榨另外的人太狠了,那就要小心了,兔子急了会咬人!
在本片中,中产阶级斯坦利和薇薇安有自己幸福的生活,没有得罪任何人,只是想做好自己的工作。但是却遭受了飞来之祸。司法机关不作为是吧,那斯坦利就自己动手,杀一个是杀,杀两个就赚了一个,最后连那个在电视镜头前不可一世的州长都被他干掉。有这一层威胁在,许多的权贵阶层在利用自己的权势和财富伤害平民的时候就要想一想了。做事留一线,否则天天担心有人背后拿枪指着自己,也是担心受怕!
这种平衡就跟核大国之间的核恐怖平衡一样,彼此都制约住了。秩序、和平就能够维持下来。从这个角度上讲,让人民拥有枪支,就是美国社会的定海神针,稳定之锚。各个阶层之间、人与人之间,因此相互制约。再加上良好的法制,国家才能长治长安!
可是万事皆有代价!同样因为枪支泛滥,美国枪击事件死了多少人。这是制度的代价,是必须付出去的。因此美国年年禁枪,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最终无法形成整个社会的共识的原因就在于此。
最后一点,虽然在本片中并不突出,但是依然有拍到,宗教是安抚人类心灵的慰藉。薇薇安的葬礼、斯坦利大开杀戒之前来教堂祷靠,都是如此。如果这个世界都是残酷的血色,那么人类就太苦了。宗教则是这血色黄昏里的那束光。
斯坦利原来不信上帝。但在妻子死后在家里看到了圣经中一句话,指导他后续的行动;在教堂里祷告时,他问神父,是不是因为他之前做了太多的恶事才导致了妻子的死亡。因果循环!而神父则开解他,慰藉他。
人不能只有物质上的追求,精神的港湾里还需要信仰。武器和宗教就是美国这个国家能够持续的稳定的基础,成为他们与生俱来的信念。他们在那一片土地生生不息,繁衍至今,在未来百年之中依然是人类世界的领袖。
我常想,不同文化下成长教育的人,脑袋的思维模式真的差别很大,往往就是鸡同鸭讲。所以尊重别人的文化,以宽容的心态去接受别人的观点,维护好世界的多样性,这样就很好了。
以上!
《我怒了》,很难想象在2016年,John Travolta还演了这部四流黑帮动作电影。他可是当年演过《低俗小说》、《断箭》、《变脸》等好莱坞一流动作电影的男星啊。在此片里,约翰·特拉沃尔塔扮演退役的前特种兵,为了向杀妻的黑帮复仇,简直力不从心,在有一位也是前特种兵的哥们当帮手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一打二,甚至一打一都费劲。你和我说,这个叫真实,合乎逻辑?但是此片前后不合逻辑,州长以下全是黑吃黑,你告诉我有什么逻辑?另外,此片节奏拖沓,没有高潮,实在看得人昏昏欲睡。
约翰·特拉沃尔塔还是很酷,身手也不错,没让我失望。原秘密特工的妻子被阴谋杀害,源于州长与黑势力勾结,于是找了老兄弟克里斯托弗·米洛尼(Christopher Meloni),开始复仇,动作干净利索,干掉一个人就像打死一只鸟。多次在被枪指着的时候,忽然反败为胜。从小混混一直干到州长办公室,最后干掉恶人,完美结局。父女情这条线也表达得不错,阿曼达·舒尔(Amanda Schull)饰演的女儿很机智又勇敢,美得一塌糊涂,挺像妮可·基德曼的。
弱点在于故事显得有些单薄,没新意,也没有什么大场面。对于故事中的政治阴谋和丑闻,没有交待太多,而对于最后如何逃脱法律制裁,只是留下想象空间。这部片子的重点显然是在复仇上,如果在其他地方大费笔墨,那整个规模就庞大了。不可能指望每部电影都能冲击奥斯卡,场面震撼,故事动人又发人深思。对于我来说,欣赏老牌明显风采,娱乐一下就够了。
所以我觉得已经很不错了。
这部片子还加上了政治黑暗的一个线索。其实讲真,其实我是不大觉得真有这种走黑暗系的政客会派人去杀人,这又不是有些年代的西部片,除了真刀真枪的杀人,他们有的是办法让一个喜欢强出头的调查员消失,何必废那么大劲折腾了一圈不是特别过硬的小混混来杀人呢?所以这个梗有点硬。
多给一分给还算不错的动作戏吧,毕竟情怀是卖了,总不能打分低。